臺南市佳里區延平國小 108 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類別:鐘點代課教師
三、錄取名額 1 名,授課內容如下:
(一) 體育科任:每週 11 節
(二) 資訊科任:每週 2 節
(三) 社會科任:每週 3 節
四、報名資格及限制:
(一)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有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三)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四)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五、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者於 108 年 8 月 18 日前務必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二)請於 108 年 8 月 19 日上午 12 點前將報名資料(含教師證影本、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及自傳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予本校教導處周俊良主任(jjl60920@tn.edu.tw)收,個人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三)報名地址: 722 臺南市佳里區下營里頂廍 136 號。
(四)報名電話: 06–7222331 轉 802 ,傳真: 06-7233348 。
六、甄選:
(一)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核進行初審,依資料選擇適合者約面試,通過審核者公告錄取於台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三)經報到應聘後雙方契約即成立,本於誠信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自行離聘,以免影響學校校務安排運作。
七、聘期: 108 年 8 月 30 日~109 年 6 月 30 日(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八、待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九、授課科目及節數:實際授課節數依學校需求得彈性調整之。
十、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十一、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教師法】第 14 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三)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十二、附則:
(一)本校將先檢視報名者資格,未符合資格或證件缺漏者,將不予以甄選。
(二)洽詢電話:本校教務處 06–7222331 轉 802 。
十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